六 計算方法的適用范圍及條件
本計算方法適用于以有機熱載體為傳熱介質的燃煤鏈條爐排鍋爐,是用于計算鍋爐輻射受熱面上最大熱流密度及其計算最高液膜溫度的參考方法。因為本計算方法采用了鍋爐熱力計算結果的相關數據作為該計算的基本數據,故當鍋爐更換原設計煤種時,該燃煤鏈條爐排鍋爐的絕熱燃燒溫度及其最大熱流密度應當重新進行校核計算。
采用本計算方法對燃煤鏈條爐排鍋爐進行相關計算,該鍋爐的設計應當符合以下限制條件:
1.燃用一類、二類、三類煙煤,或具有更低熱值及揮發份的煤種的鏈條爐排鍋爐;
2.鍋爐的計算絕熱燃燒溫度在
3.爐膛出口的煙氣溫度不宜低于
4.爐拱喉口處前后拱之間的水平投影間距lthr與燃燼室沿著爐排方向的長度Lfur之比大于0.3;
5.鍋爐燃燒室內未布置輻射受熱面,且火焰不會直接沖刷到燃燼室內任何一處的輻射受熱面爐管;
6.爐膛輻射受熱面的最大熱流密度發生在鍋爐燃燼室下部爐拱喉口處的爐管向火面圓周上。